王学峰教授:重建癫痫知识新框架

2011-08-16 00:00 来源:丁香园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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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园站友目前癫痫治疗有那些进展了?能简要介绍一下么?

答: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执行“脑的十年”战略,向神经科学领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使其迅猛发展,异常活跃。日新月异的诊疗技术使人类对癫痫知识积累的质和量都发生了飞跃。2000年,国际抗癫痫联盟(ILAE)组织的专业委员会在对过去二十年中癫痫病学取得的科学进步进行详细的审视后认为,既要保持以前有关癫痫知识的框架,又要反映最近二十年中科学技术的进步是不可能的。因而主张重建癫痫知识的新框架。在得到广泛赞同后,ILAE组织专业委员会对癫痫词汇库、癫痫定义、分类方法、诊断方案、治疗目的、药物选择、临床研究方法进行了全面的更新,开始执行重建癫痫知识新框架的战略目标。了解和理性地认识这些癫痫新知识,将有助于国内癫痫病学的更好发展。

癫痫名词、定义及新概念:

ILAE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制定国际通用的术语词汇库,并通过标准化的术语来描述癫痫患者的发作现象,这种术语的统一可促进临床医生的交流,成为临床和科研工作中量化分类的基础。其中的一些名词可能有广泛的含义,也在医学科学中作为一般名词使用,但癫痫词汇库所收集的的词汇是根据其对癫痫的相对参考意义来定义的,不宜超过癫痫病学范畴来理解。

癫痫状态定义的修改是癫痫词汇库中最引人注目的新概念。传统的癫痫状态意指“反复的癫痫发作所形成的一种固定而持久的状态”,国内广泛使用的癫痫状态定义是“在短时间内频繁发作,全身性发作在两次之间意识不恢复,部分性发作一次持续时间超过30分钟”。

在多年的实践中,临床医师发现这种传统的观念存在下列问题:①两次发作期间意识不恢复、部分性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临床上都易掌握,但短时间内频繁发作则由于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临床医师往往凭着自已对它的理解去选择应用,从而产生不同的后果,失去了定义最重要的科学性和指导作用;②癫痫发作类型很多,不同发作类型有不同持续时间,如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持续时间常为数分钟,而失神发作往往为数秒钟,一律要求超过30分钟才能诊断为癫痫状态的定义必然延误部分患者的冶疗,甚至威胁患者的生命。

此次ILAE提出新的癫痫状态定义除保留了发作间期功能没有恢复到基线的内容外,将“超过这种发作类型平均持续时间”作为诊断癫痫状态的标准将弥补传统定义中的不足。

癫痫是一个古老的名词,但不同时代则有不同的内涵。历史上,人类曾认为大脑皮质神经元异常放电是引起癫痫发作的原因,但以后的实践发现非大脑皮质结构,如海马、杏仁核的刺激也能引起癫痫,因而主张用大脑半球神经元异常放电来代替皮质神经元放电的表述,随着人类对癫痫认识的加深,人们还发现可以通过电刺激黑猩猩丘脑来制备癫痫动物模型,提示丘脑在癫痫的起源中也占有重要地位,随后的研究发现切断听源性癫痫鼠中脑与大脑的联系后,动物仍有独立的癫痫发作,提示癫痫还可起源于中脑。此次癫痫新词汇库主张用脑神经元替换大脑神经元来表述癫痫的起源明显更符合实际。2005年,ILAE提出的癫痫新定义中更加具体的指出癫痫起源于大脑、丘脑与皮质联系系统及脑干上部,而其它部位神经元的放电还没有引起癫痫发作的报道更加丰富了癫痫定义的内涵。

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在临床和研究工作中曾被广泛接受、并对临床和研究工作有着重要指导意义的名词已被这个词汇委员会所否定,如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全身性惊厥、非惊厥性癫痫状态等,虽然在对以前研究结果的复习时仍有可能使用到这些名词,但ILAE主张在以后对癫痫发作现象进行描述时不宜再使用,同样,ILAE名词委员会基于人类对癫痫知识了解的进步,提出了一些新的名词或对一些传统名词赋于了新的含意,需在使用中细心领会。

癫痫诊断新方案:


癫痫发作、癫痫及癫痫综合征的新分类:

ILAE1954年首次对癫痫发作进行了分类;提出癫痫可分为与大脑病灶有关和与大脑病灶无关的二大类;1981年提出了得到广泛应用的发作分类,1985年又提出了癫痫和癫痫综合征的分类,这些分类一方面反映了当时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另一方面为临床和科研工作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基础,这对推动癫痫病学研究的进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近二十年来,无论是癫痫的基础,还是临床研究都有了显著进展,人类对癫痫的认识也有了前所未有的进步。旧分类方法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因而,ILAE统一制定了新的癫痫发作分类,以满足新诊断方法的需要(王学峰,癫痫,见吴江主编,神经病学,人民卫生出版,2005;264-281)。

但在使用这种分类前,需注意以下几点:

(1)表中所列的发作类型已被国际癫痫学界接受,其代表着一定的解剖基础、病理机制,是一个具有病因学、治疗学及预后意义的诊断实体,在无法确定癫痫发作是否是癫痫综合征时发作类型可作为一个诊断实体单独应用。

发作类型的新定义使其与癫痫分离而成为一个独立的诊断单元受到广泛关注,ILAE在癫痫新的分类中列出了8种不诊断为癫痫的癫痫发作。

(2)分类是医务人员认识癫痫的方法学,各种分类都不会改变癫痫的内在特征:发作性(发作期行为异常,发作间期一如常人)、重复性(癫痫病人都具有反复多次发作的特征)、刻板性(同一患者的发作表现基本相似)、短暂性(发作持续数秒、数分)仍是所有癫痫患者的共同特征,而突然发生和突然终止的意识丧失是失神发作的临床特征,意识丧失、跌倒、四肢抽搐是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的临床特征,认识这些临床特征仍是诊断不同类型癫痫所必需的。

癫痫药物治疗指南:

癫痫的药物治疗一直是癫痫病学的核心,也是人类实现治疗目标最为直接的手段,在癫痫病学的历史上,药物治疗也是最为活跃的领域。几乎每一个临床医师在日常的医疗活动中都在解读着对癫痫药物治疗的理解,由于临床医师实践的局限性和研究方法的差异,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药物治疗标准和方案。

为结束这种不规范现象,2003年,英国国家临床评价机构分别发表了有关癫痫儿童和成人的药物治疗指南,2006年又发表了对药物治疗指南的评价;随后美国神经病学会也发表了美国癫痫药物治疗指南;2006年,ILAE发表了基于临床疗效的癫痫药物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癫痫与脑电图学组和中国抗癫痫协会也分别发表了成人癫痫诊断和药物治疗规范[5]及中国癫痫防治指南,使癫痫的药物治疗逐渐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

纵观这些药物治疗规范或指南,可以看出其有几个重要的共性:

①  治疗目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完全控制癫痫发作一直是临床医师追求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医师有时候会给患者使用非常规剂量的药物以换取发作的完全控制,而不顾患者的不良反应,而新的药物治疗指南在重申发作完全控制前提下,则更加强调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认为有疗效,但也有明显副作用的药物并不比没有疗效,也没有明显副作用的药物好,使药物治疗的安全性得到了更多的重视;

②  药物选择中更加趋向于循证医学的证据,美国神经病学会发布的癫痫药物治疗指南及ILAE公布的药物治疗选择几乎都来自于循证医学的研究;

③表达的方式更多的是以专家共识或指南的形式而不是以前常见的专家个人经验;

④药物疗效临床评价的科学性更趋于长时间,多中心的研究。半年、一年的观察周期明显代替了以前常见的1月、2月研究周期的结果,指南或专家共识的结论也多源于多中心的研究。

这些特征表明癫痫的药物治疗越来越趋于理性,减少了药物治疗的盲目性,但也代来了一些问题,其中争论最大的是专家共识。有统计学者对国内公开发表的某种疾病的专家共识进行过分析,发现参会的30多位专家中,半数以上从没有发表过有关这种疾病的研究论文,对专家共识负责的通信作者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没有进入到国内相关领域的前100名,也没有相关的学术专著,有明显滥用的迹象。

癫痫知识新框架是在不同的时间,由ILAE中不同的专业组织所制定,这些组织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时间上的衔接是重建癫痫知识新框架最大的缺陷,在其公布的各种文件中常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如在癫痫新定义中提出至少一次癫痫发作是诊断癫痫的必备条件,但在解析癫痫综合征中又提出慢波睡眠中持续棘慢复合波的癫痫仅管临床上没有明显的癫痫发作,但由于睡眠中的持续性棘慢波已经成为脑功能紊乱的重要因素,因而应诊断为癫痫,并需进行有效的治疗,引起了临床工作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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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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