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对符合要求研究报告进行筛选进行Meta分析的相关标准及流程图
肠易激综合征(irritable bowel syndrome, IBS)是一种生物-心理-社会病症,属胃肠功能紊乱性疾病。它具有腹痛、腹胀、排便习惯改变及大便形态异常或粘液便等临床症候群。其症状持续存在或间歇发作,但又缺乏形态学和实验室异常改变等确切依据。目前国际上尚无针对肠易激综合征诊断的统一标准。常用的诊断标准包括Manning、Rome I和RomeⅡ/III标准,均为基于临床表现的诊断方法。其中Manning标准较为简单,但敏感性较差,而Rome标准,特别是RomeⅡ/III标准的敏感性有明显提高。在临床工作中广泛应用。但功能性胃肠病可发生于消化道的各个部位,如:功能性食管病、功能性胃十二指肠疾病、功能性腹痛综合征、胆囊和Oddi括约肌功能障碍、功能性肛门直肠疾病等。其中功能性食管病及功能性胃十二指肠疾病的临床表现以反复发作的上腹部疼痛、胸骨后烧灼感、反酸、嗳气、呃逆、恶心、呕吐等为主。因功能性胃肠病的发病机制均涉及胃肠道动力异常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故部分肠易激综合征患者也具有反酸、上腹部烧灼样疼痛、嗳气、恶心等非结肠型消化道症状。这就对临床医师准确诊断造成了干扰,极易导致误诊的发生。
附:肠易激惹综合征常用诊断标准。
Manning标准:(Manning等的研究发现具备以下2个以上症状者91%为IBS患者,为器质性疾病的可能性仅为30%)①腹痛伴大便性状改变(稀便或不成形便);②腹痛伴排便次数增多;③排便后腹痛缓解;④腹胀;⑤黏液便;⑥便急或排便不尽感。其中前4项更为重要。
肠易激综合征罗马I诊断标准:
(1) 持续或反复出现以下症状,为时3月以上:
腹痛或腹部不适:排便后缓解,与排便频率改变或性状改变有关
(2) 下列2项或2项以上,占发病时间至少1/4(25%)
①排便次数改变(超过3次/日或少于3次/周)
②粪便性状改变(硬结球/坚硬或糊状/水样便)
③排便过程异常(急迫感、费力、不尽感)
④有粘液便排出
⑤腹胀或腹部膨隆感
肠易激综合征罗马II诊断标准:
一年内至少积累12周有腹痛或不适,并伴有以下3项中的2项特征:
①排便后缓解和(或)
②发作伴有排便次数改变和(或)
③发作伴有粪便性状改变。
肠易激综合征罗马III诊断标准: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月满足以下标准。
反复发作的腹痛或不适,最近3个月内每月至少有3天出现症状,合并以下2条或多条:
①排便后症状缓解;
②发作时伴有排便频率改变;
③发作时伴有大便性状(外观)改变
注:以下症状加强支持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1)排便<3次/周;(2)排便>3次/天;(3)粪便坚硬或呈羊粪状;(4)粪便松散(糊状)或水样;(5)排便费力;(6)排便急迫感;(7)排便不尽感;(8)粘液(白色物质)便;(9)腹胀、气胀。
腹泻型:具有第2、4、6项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而无第1、3及5项。
便秘型:具有第1、3、5项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而无第2、4及6项。
因肠易激综合征和胃食管反流样症状在一般人群中均有很高的发病率,而且两者存在一定的重叠。为了明确肠易激综合征患者中究竟有多大比例的人群具有胃食管反流症状,以便提高诊断的准确性,英国利兹胃肠病研究中心的Rebecca M Lovell及 Alexander C Ford总结了自1947年至2011年10月EMBASE、EMBASE Classic及MEDLINE(1948年)的所有针对具有胃食管反流症状的肠易激综合征患者的流行病学研究资料,并对上述资料进行了系统性的综述及Meta分析,得出,根据肠易激综合征的不同诊断标准(罗马II标准及Maning标准),该类型患者在全部肠易激综合征患者中所占的比例大约是14.2%-26.7%。该项研究成果发表在2012年12月的The American Journal of Gastroenterology上。
作者检索了MEDLINE,EMBASE,及EMBASE Classic三个数据库,收集截止至2011年10月为止的所有关于成人肠易激综合征及胃食管反流症状流行病学研究的报告,采用特异性具体症状作为标准或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所有报告进行筛选(合格研究报告筛选标准:①为横断面研究;②征募的研究参与者90%以上均为年龄大于15岁的成年人;③研究人群均从一般性人群中招募,无偏移;④研究中针对肠易激综合征和胃食管反流症状的流行病学研究是基于同一人群;⑤研究内涉及的样本量大于50),将各项研究报告的所得出的肠易激综合征及胃食管反流症状的发病率从所有研究报告中提取出来进一步进行统计分析。对发病率根据研究地点及采用的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进行加权合并,并同样对发病率的比值比及95%的置信区间进行处理,在此基础上进行统计推断,进一步得出了肠易激综合征及胃食管反流症状两者的重叠比例。在该项研究中,作者共评估了390份研究报告。其中81份针对肠易激综合征的发病情况进行了报告。而其中的13份(包括49939位参与者)报告了合并胃食管反流症状个体所占的比例。合并有胃食管反流症状的肠易激综合征患者的发病率为42.0%(95% CI,30.0-55.0),与无肠易激综合征的人群相比,同时具有胃食管反流症状的肠易激综合征人群的加权合并后的OR值为4.17 (95%CI, 2.85–6.09)。在所有地理区域研究及采用的所有诊断标准中,合并胃食管反流症状的肠易激综合征患者的OR值均显著性增高。胃食管反流症状及肠易激综合征两者重叠的程度因诊断肠易激综合征所采用的标准的不同而不同,若采用罗马II标准,重叠比例为14.2%,若采用Maning标准则该值为26.7%。
经过上述研究,作者发现肠易激综合征患者合并胃肠反流症状的OR值是非肠易激综合征个体OR值的4倍。但造成此种差异的原因尚需进一步探究,可能与两者具有相似的病理生理学发病机制或当中还有其余残余混杂因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