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问答】
胆碱酯酶复活剂不具备的药理作用是
A.恢复已经老化的胆碱酯酶活性
B.解除烟碱样症状
C.恢复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活性
D.与阿托品合用可发挥协同作用
E.增加全血胆碱酯酶活性
解析:胆碱酯酶可与磷酰化胆碱酯酶结合成复合物,复合物再裂解形成磷酰化氯解磷定,使胆碱酯酶游离而复活,但仅对形成不久的磷酰化胆碱酯酶有效,已"老化"的酶的活性难以恢复;另外,胆碱酯酶复活药可直接与体内游离有机磷酸酯类结合,成为磷酰化氯解磷定从尿中排出,从而阻止游离的毒物继续抑制AChE活性,增加全血胆碱酯酶活性。用于治疗有机磷中毒时,可明显减轻N样症状,但对M样症状影响较小,故应与阿托品协同作用,以控制症状。(选A,本题答案已出,评论区可回答延伸问题赢奖励)
【延伸问题】
有机磷农药中毒,阿托品给药剂量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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