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呋辛酯片剂 5 岁以下小儿禁用」 除了味苦还可能因为什么?

2017-01-10 19:15 来源:丁香园 作者:梁培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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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药 1 月 9 日推送刘宪军老师的文章《「头孢呋辛酯片 5 岁以下小儿禁用」,为何注射剂不提示》,读后深受教益,从中学到了不少知识。刘老师深究这样一个「小问题」,查阅大量文献,这样不忽视任何细节的严谨精神和学习精神令人钦佩。但我读后也有一些不同观点,或者说对刘老师文章的内容补充更好。简略述之,与同行讨论。

刚看到标题时,我也以为是不良反应的问题,看到一半时,突然想起 20 多年前大学药理课,讲到药物剂型时,老师说:

「吞咽的剂型一般是不能给低龄幼儿服用的,因为他们往往吞咽功能不健全,极容易误入气道导致窒息,而且,片剂崩解度不会太好,在气道中吸水后不能很快散开,停留时间就会较长。如果实在没有其他给药方法或剂型,片剂一定要用小勺子加水,崩解后喂服,不过容易引起呛咳、呕吐等反应。」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整单位服用。片剂是药物成分+赋形剂压制的,药物在片中浓度分布实际上不能做到绝对均匀,而且切割或掰开,也难以做到体积绝对均等,因此,如非必要,还是不要分开一个整单位剂量用药。

而混悬剂、颗粒剂、液体等,整包装药物,分开服用时有效成分均匀度要好于片剂。在临床上给小儿开处方我会刻意去开颗粒剂,但片剂一定会交代家长。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一切就好解释了:

1. 注射剂不提示:一是说明没有毒副作用,二是因为没有呛咳风险;

2. 混悬剂可以服用:混悬剂都可直接服用,药物成分不会要求肠溶,一般味道都还不错;

3. 「片剂味苦」:其实这个理由是不充分的,如果原因是味苦,可以提示家长,但到不了「禁用」的程度。而且 5 岁的孩子会因味苦引起呕吐等反应,6 岁的孩子也不会觉得口感好啊!

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一点间接佐证,就是玩具安全标准。国外执行的要比我们严格的多,玩具全部都标注了适宜年龄,对有小颗粒零件的,会在醒目位置标注禁止给几岁以下儿童玩,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误吞咽和气道异物。既然玩具如此,药片为什么就不会产生这个安全问题呢?既然玩具可以强制性标注警示,药物说明书是否更应该标识呢?

对于这个问题的解释,我试着在公共信息中搜索,结果也主要是毒副反应的问题,有文章提及目前儿童用药主要存在问题是:

①儿童专用药品少;②剂量不准确;③剂型规格不全(儿科最常用给药途径是口服和注射,片剂和胶囊都不适用于 3 岁以下婴幼儿……国外儿童用药剂型较全,如咀嚼片、泡腾片、颗粒剂、糖浆剂等都有);④儿童用药科学信息不足; ⑤药品包装不达标(主要是包装安全问题,如防儿童开启、防误服等)。

我想,特别提出剂型问题,可能也包含了安全问题。

编辑: 张跃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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