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华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背景:在日本S-1/CDDP(SP)已被广泛用于晚期胃癌治疗。为了进一步评估SP疗法对中国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我们进行了这项三组研究,以探讨晚期胃癌治疗中SP组相对于S-1和FP的优势。研究主要终点为反应率(RR),次要终点为至治疗失败时间(TTF)、总生存期(OS)和安全性。
方法:A组(S-1单药组:连续28天口服S-1 80-120mg/m2/d,每6周重复) B组(SP组:连续21天口服S-1 80-120mg/m2/d,第8天给予顺铂60 mg/m2 每5周重复) C组(FP组:5-FU 600mg/m2/d,静脉输注顺铂20mg/日,静滴30分钟,第1~5天给药,每4周重复)。所有患者均需持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每组中包括60例患者的情况下,该试验具有80%的统计学效能检出B组RR的改善(双侧检验的统计学意义水平p=0.025)。对RR的分析采用CMH检验,对TTF和OS的分析采用对数秩检验和Kaplan-Meier估计方法。将IRC(独立审查委员会)的评估作为RR结果。C组患者在治疗失败后可转为S-1给药进行二线治疗。
结果:自2005年7月至2006年10月,共230例患者(A、B、C组分别为80/70/74例)接受随机分组。FAS为224例患者(A、B、C组分别为77/74/73例),A、B、C组的中位年龄分别为57/56.5/58岁,RR(%)分别为24.7/37.8/19.2。B组的RR优于C组(CMH p=0.021),比值比:0.387,95% CI:0.177~0.847)。分析时(2007年1月15日)A、B、C组的MST(天)分别为267(95% CI:202-323)/433(95% CI:365-)/309(95% CI:238-),此时已有42%的患者死亡。B组的OS优于C组(对数秩检验p=0.038)和A组(对数秩检验p<0.001)。TTF(天)分别为126(95% CI:92-152)/159(95% CI:146-220)/85(95% CI:66-106)。B组的TTF优于C组(对数秩检验p<0.001)和A组(对数秩检验p=0.008)。C组的41例患者转为S-1治疗,RR为14.6%。A/B/C(%)最常见的3/4级毒性反应为:贫血,2.5/5.3/5.4;白细胞减少,1.3/13.2/9.5;中性粒细胞减少,3.8/17.1/16.2;血小板减少,0/6.6/12.2;恶心,0/2.6/5.4;呕吐,1.3/6.6/12.2;腹泻,3.8/6.6/0。未观察到预期外的药物相关SAE。
结论:S-1和SP治疗方案的疗效和耐受性均良好,SP可作为中国晚期胃癌患者的标准治疗方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