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NCCN结肠癌专家组成员
NCCN特别鸣谢
指南更新概要
临床表现和主要治疗:
● 带蒂息肉[腺瘤(管状、绒毛管状或绒毛状)]伴浸润癌(COL-1)
● 广基息肉[腺瘤(管状、绒毛管状或绒毛状)]伴浸润癌(COL-1)
● 适合手术切除的结肠癌(COL-2)
● 怀疑或确诊的来源于大肠的转移性腺癌(COL-5)
病理分期、辅助治疗及监测(COL-3)
复发和检查(COL-9)
病理评估原则(COL-A)
手术治疗原则(COL-B)
晚期或转移性结肠癌的化疗(COL-C)
II期结肠癌危险性评估原则(COL-D)
辅助治疗原则(COL-E)
放射治疗原则(COL-F)
随诊原则(COL-G)
分期 (ST-1)
附录1 ※
附录2 ※
讨论(MS-1)
参考文献(REF-1)
指南更新概要
2011年中国版与2010年中国版相比,主要变化包括:
删除2010版中有关BRAF的脚注部分,根据最近的研究结果对指南中有关转移部分的内容增加了下列脚注:
● 一线治疗中新增脚注:V600E BRAF突变患者表现出预后更差的趋势。回顾性亚组分析显示,无论其V600E BRAF是否存在突变,一线治疗使用抗表皮生长因子单抗联合有效的化疗方案都有可能获益。根据COL-C 6-3对COL-6、COL-7、COL-C 6-1页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 一线治疗病情进展后新增脚注:V600E BRAF存在突变患者表现出预后更差的趋势。目前有限的研究数据提示,一线治疗后病情进展的患者,如果存在V600E BRAF突变,那么使用抗表皮生长因子单克隆抗体对肿瘤疗效欠佳。在COL-11、COL-C 6-1、COL-C 6-3增加了该内容。
COL-1
● 新增脚注"a":"小肠及阑尾腺癌可以参考NCCN结肠癌指南使用全身化疗。"
COL-2
● 可切除的,伴有梗阻的结肠癌:删除"术前无法行肠道准备"。
● 适合手术切除的结肠癌-手术-"结肠切除术"增加脚注:如有需要,术前分期为T4N1~2并且CT或PET-CT阴性的患者可行术前腹腔镜检查,以避免将已发生腹腔或腹膜转移的疾病判断为可切除。 ※
COL-3
● 新增"周围神经浸润"为全身复发的高危因素。
COL-4
● 辅助化疗的选择,将FOLFOX方案定为"首选"。
● 辅助化疗的选择,FLOX方案的推荐级别更改为1类。
● 新增CapeOx方案(卡培他滨联合奥沙利铂)为可选辅助化疗方案之一,推荐级别为2A类。
COL-6
● 可切除的同时性肝/肺转移的辅助治疗:缩短化疗周期或者考虑观察。 ※
COL-10
● 如果患者有可切除的异时性转移灶,并且新辅助化疗对其有效,在手术切除后的治疗建议从"继续原方案治疗"更改为"继续新辅助化疗所用方案或FOLFOX"。
COL-A 5-1
● 增加了下列参数来反映病灶的病理学分期:脉管浸润、周围神经浸润、淋巴结外肿瘤种植。
COL-A 5-2
● 描述部分新增如下章节:放射状(环周)切缘评估、周围神经浸润、淋巴结外肿瘤种植。
COL-A 5-4
● 病理学评估原则中的一些信息进行了更新并附加了相应的参考文献。
COL-B 3-2
肝转移
● 将"肝切除术是结直肠癌可切除肝转移瘤的一种治疗方法"移至第1条。
● 第7条:"动脉栓塞疗法(intra-arterial embolization)"改为"针对动脉的栓塞治疗(arterially-directed embolic therapy)"。
肺转移
● 增加了第7条:适形外照射疗法可考虑用于经过严格挑选的患者或者在临床试验情况下的患者,而不应该不加区别地用于那些潜在可切除的患者(3类)。
COL-C 6-1
● 适合高强度治疗的患者,增加卡陪他滨联合贝伐珠单抗为一种治疗选择,此前该方案仅限用于不适合高强度治疗的患者。
● 对于可以耐受高强度治疗的患者,二线治疗新增伊立替康联合奥沙利铂方案(IROX)为一种治疗选择。
COL-C 6-2
● 患者不能耐受高强度治疗-初始治疗:5-FU/LV±\u36125X伐珠单抗或卡培他滨±\u36125X伐珠单抗。 ※
COL-C 6-3
● 脚注3新增了以下内容:现在并没有充分数据表明常规使用钙镁制剂可以预防奥沙利铂治疗所引起的神经毒性。
COL-C 6-4、COL-C 6-5、COL-E 2-2
● 增加注释,引导指南使用者获取有关甲酰四氢叶酸短缺的更多信息。
● "尽管在欧洲已经使用,但在美国左旋LV尚未批准用于结直肠癌的治疗;左旋LV 200 mg/m2等效于LV 400 mg/m2。"该说明中的第一句话被删除。
COL-C 6-5
● 新增了IROX方案及相应参考文献。
COL-D
● 第5条修改为:如果考虑氟尿嘧啶类单药治疗,应考虑行MMR检测。
COL-E 2-2
● 新增了CapeOx方案及相应参考文献。
COL-F
● 第3条重新阐述为:对于无转移病灶的T4期患者,应常规使用适形放疗治疗,而调强放疗(IMRT)只应用于特定的临床情形。
● 第5条:"动脉栓塞疗法"改为"针对动脉的栓塞治疗"。
● 第6条为新增原则:"对于肝脏和肺部只存在有限数量转移灶的患者,放疗可考虑用于经过严格挑选的患者或者在临床试验情况下的患者。放疗不能作为手术切除的替代疗法。放疗在使用时也应遵循高度适形的原则,可以采用的技术包括:三维适形放疗、调强放疗、立体定向体部放疗(SBRT)等(3类)"。
附录1
● 新增"Lynch 综合征"。 ※
附录2
● 新增"家族性腺瘤性息肉病(FAP)"。
下载链接:http://d.dxy.cn/detail/2282341